各团(总)支部:
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,用诗文诵读的形式缅怀先烈,怀念故人,院团委决定在清明节期间举办“清明怀想”团学干部诗文朗诵比赛活动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 清明怀想
二、主办单位 院团委 承办单位 社团联合会
三、比赛时间 拟定4月5日晚19:00
四、比赛地点 K205
五、参加对象 全院各级团学干部
六、参赛要求
1.各团总支部广泛发动团学干部积极准备,在系部选拔的基础上,推荐5-8名(组)选手参加学院复选。复选名单及报名表(附后)(纸质和电子版)请于3月24日下午16:00前报送A113常尧老师处。复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2.参赛内容要求健康向上,或缅怀先烈,或追忆故人,或抒发情怀、或讴歌时代。体裁为诗歌或散文。
3.要求选手自带伴奏音乐,比赛时间3—5分钟。
4.选手要服装整洁,仪表端庄。
5.组合选手每组不超过4人。
七、奖项设置
本次比赛将评选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。
附件:“清明怀想”团学干部诗文朗诵比赛报名表
2023年3月13日